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23年1月7日在淮安市第九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章 潤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22年工作回顧
2022年是淮安中院建院八十周年。全市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積極傳承弘揚人民司法優良傳統,用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實際行動奮進新征程,各項工作呈現出穩中向好、進中提質的良性發展態勢。近日,市法院被最高法院命名為“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全國僅百家,中級法院僅15家。
一年來,我們深耕主責主業,辦案質效優勢更加鞏固。兩級法院受理各類案件108226件、辦結100345件,法官人均結案244件。在省法院通報的11項重點審判質效指標中,淮安地區有9項進入全省前五,其中4項第一、2項第二。13個案例作為全省法院典型案例發布,15個案例作為全國法院典型案例發布。左某等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實現淮安法院歷史性突破。
一年來,我們把握大局大勢,護航發展成效更加凸顯。聯合市工商聯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入選全國工商聯與人民法院溝通聯系機制典型事例(2020-2022)。在省工商聯“萬家民企評營商環境”報告中,法院涉企工作評價全省第二。“法院+商會”訴調對接經驗入選國家發改委《優化營商環境百問百答》,市法院被評為全省商會商事調解聯系協作機制示范單位。涉臺糾紛調處中心工作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調研肯定。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獲評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一年來,我們注重創新創優,比學趕超氛圍更加濃厚。兩級法院75個集體和個人獲得省級以上表彰,市法院獲評全國法院政治工作先進集體,干警中涌現出“全國優秀法官”徐俊、“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張天等先進典型。各項工作受到市級以上領導批示58次,31項經驗被上級法院推廣,黨的二十大警務安全工作經驗得到最高法院主要領導批示肯定并轉發全國法院。8項做法入選上級改革典型案例,“淮法云達”集約送達平臺被評為全國智慧法院創新案例。時隔6年再有1篇論文獲得全國法院學術討論會一等獎,全省僅2篇。
一、堅持保安全護穩定,扎實履行平安法治建設職責
緊扣黨的二十大維穩安保任務,緊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以責無旁貸的使命感深化平安和法治建設。
——防范打擊刑事違法犯罪。維護安定有序社會環境,一審審結刑事案件3009件4589人。堅持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一審審結涉網絡政治謠言、邪教組織犯罪案件6件。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一審受理的10件涉黑惡犯罪案件全部按期審結。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一審審結“殺搶綁”“黃賭毒”“食藥環”等犯罪案件223件。清江浦區法院對摻入西藥冒充祖傳中藥銷售的高某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入選最高法院藥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重拳懲治多發性侵財犯罪,一審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201件。淮陰區法院參辦一起以投資“區塊鏈”等為幌子的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涉及被告人92名、犯罪金額4.56億元。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一審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幫信”犯罪案件125件。漣水縣法院對倒賣580余萬條客戶信息的行業“內鬼”楊某某依法從重處罰,嚴懲將個人信息當作斂財工具。保持懲腐肅貪高壓態勢,一審審結省發改委原副主任祁彪受賄等職務犯罪案件79件,追繳違法所得和沒收財產3.48億元。注重保障人權,為1086名被告人指定辯護人。
——排查化解社會矛盾風險。嚴防房地產領域風險,千方百計“保交樓、穩民生”,協調解決62家房企融資展期、引資續建等問題,“問題樓盤”處置化解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深化建設工程領域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向住建部門移送問題線索93條。加強物業糾紛訴前聯動化解,糾紛成訟數量同比下降52.03%。嚴防金融領域風險,嚴厲打擊各類金融犯罪,依法懲處融資中介違規獲利行為,一審審結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14件,追贓挽損5319萬元。嚴防安全生產領域風險,一審審結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案件28件。出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二十條意見”,一審審結涉軍案件12件。推進“信訪突出問題攻堅化解年”行動,信訪事項辦結率100%。
——監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正確處理規范權力與保障權利的關系,一審審結行政訴訟案件1411件,其中以撤銷或變更、確認違法或無效、責令履行法定職責等方式結案108件,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476件,2件案件入選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堅持“1+10”年報制度,為全市各轄區量身定制依法行政參考,行政機關敗訴率同比下降2.17個百分點。力推縣區政府“一把手”示范出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7.16%。聯合市司法局完善行政爭議紓解機制,訴前成功調處行政爭議265件。加強司法建議工作,規范房屋征收補償等4篇司法建議獲評全省優秀司法建議。
——倡導引領崇法尚德風尚。發揮司法裁判價值導向功能,通過“小案件”講述“大道理”。審結“好意同乘減輕道交事故賠償責任案”,不讓助人為樂者的熱心變寒心,入選最高法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審結“擅自轉讓烈士遺孀安置住房案”,將關愛烈屬的政策落到實處,入選最高法院涉英烈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審結“酒吧招用接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堅決擋住伸向祖國未來的黑手。審結“消極怠工離職索要雙倍工資案”,切實阻斷“職業碰瓷”牟利的通道。兩件案件均入選江蘇法院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聯合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等4家單位推進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為平民英雄們解除后顧之憂。廣泛開展“春風化雨·法潤民心”雙線普法活動,公開裁判文書43384份,在央視播出案例30個;推送法治短視頻122部,1部獲全國法院第九屆“金法槌獎”。
二、堅持優服務促發展,有效發揮司法保駕護航作用
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精心精細精準保障高質量發展,著力提升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司法貢獻度。
——聚焦聚力構筑營商環境法治高地。樹牢“案案都是營商環境”理念,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一審審結商事案件15186件。市法院審理的全省首例外賣平臺強制“二選一”不正當競爭案,被法治熱劇《底線》搬上熒屏,并入選全省法院反不正當競爭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協同市信用辦等單位為2455家企業修復信用,失信企業退出率全省第二,3項做法被評為全省法院信用修復創新機制。助推開放型經濟發展,一審審結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116件,經開區法院涉臺糾紛調處中心調解糾紛434件,相關做法入選《江蘇改革案例》。暢通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渠道,推進長期未經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清算,幫助21家企業轉危為安,引導1730家企業有序出清。漣水縣法院推動某建材公司利益各方協商解決財產處置問題,僅用22天即促成企業重整再生,完整保留其商業字號等優質資源。完善“破中取金”破產財產推薦機制,釋放沉淀資產16.08億元,盤活土地廠房122.96萬平方米,獲評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十佳典型案例。
——高質高效服務項目企業紓困發展。以司法手段支持重大項目攻堅,一審審結涉及全市重大項目的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建設工程等糾紛案件548件。淮安區法院與南京海事法院掛牌設立大運河巡回審判點,為“百里畫廊”建設筑牢法治之基。淮陰區法院僅用10天騰空王興樞紐路段47.5畝土地,保障京滬高速擴容工程穩步推進。清江浦區法院與住建部門等聯動解決某建設公司撤場和新承包人進場問題,推動融創廣場項目順利落地。金湖縣法院采用“分割”拍賣方式靈活處置某公司土地使用權,促進南高齒配套項目順利入駐。密切關注疫情反復和經濟下行壓力影響,完善司法助企紓困解難機制,對957家企業采取“活封活扣”等保全方式,盡最大可能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洪澤區法院運用保全置換方式,及時幫助某機械公司解凍900萬元資金,防止其陷入連環債務和違約風險。聯合市委營商辦、市工商聯開展法潤民企“雙走進”活動,處理企業反映問題222條,進企業提供法律服務474次。經開區法院與商會組織協作配合,一攬子化解某汽車公司系列糾紛案件86件,幫助企業走出經營困境,入選江蘇法院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
——有力有為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布局,實行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審審結知識產權案件603件。1件案件入選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2件案件入選全省法院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市法院公開宣判陶某私設網站銷售冒牌儀器儀表案,判處其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案后主動走訪金湖儀器儀表企業進行“把脈問診”,增強企業維權意識和能力。就“西游樂園”商標不當搶注問題,組織相關各方多輪磋商,促使搶注人將商標權利無償轉讓給西游產業集團,為西游樂園相關產品推向市場掃除障礙。與市市場監管部門共建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中心,聯動調處糾紛408件。參與共建南京都市圈知識產權保護聯盟。
——傾心傾情呵護美麗淮安生態顏值。積極爭取將淮陰區境內環境資源一審案件納入管轄范圍,基本形成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案件管轄閉環。堅持“五位一體”生態司法模式,一審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02件。對非法捕撈3.2噸芡實的李某某等人科以刑罰,系全國首例非法捕撈水生植物入刑案。拓展恢復性司法實踐,新建鐵山寺生態林司法修復基地,判令52名刑事被告人繳納生態修復基金828萬元,補栽樹木5000余株,放生魚苗21000余尾。聯合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制發《環境違法風險提示函》,牽頭建立環洪澤湖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作機制。
——穩扎穩打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功能,一審審結涉“三農”案件2920件。對接地方特色產業發展,洪澤區法院開發區法庭在方特樂園等景區設置旅游糾紛巡回審判點,優質保障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漣水縣法院陳師法庭建立交通物流集約化解和企業司法護航“兩個中心”,傾力助推空港產業園建設。盱眙縣法院管仲法庭推進水產養殖糾紛專業化審理,有效促進龍蝦產業發展。服務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審審結涉農地規模化流轉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糾紛案件121件。淮陰區法院南陳集法庭參與鄉村公共空間治理,協助清理村集體土地不規范發包等合同23份。金湖縣法院寶應湖法庭設立8個審務工作站,指導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合同31次。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聯合市人社局等5家單位建立根治欠薪聯動機制,為3520名農民工追回“辛苦錢”6518萬元,相關做法得到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
三、堅持守初心辦實事,主動回應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涵養“不負人民”真摯情懷,全心全意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過程中的“急難愁盼”問題。
——以更具質感的訴調服務貼民心。堅持導訴與分流、訴訟與非訴、線上與線下、一站與全域相融合,形成全過程輔導、全時段辦理、全要素服務、全方位評價的“優+”訴訟服務新模式,被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推廣。強效運轉“一碼解紛”智調平臺,在線調處矛盾糾紛110504起,調處成功98163起。全市新收一審民商事案件數量同比下降8.80%,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同比下降10.30個萬分點,訴前調解成功率和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均居全省第一。發揮司法救助“雪中送炭”作用,應助盡助困難當事人690余萬元,緩減免交訴訟費290余萬元。
——以更顯溫度的權益保障惠民生。堅持“小事小案不小看、法結心結一起解”,一審審結民事案件40452件。聯合市消保委等單位建立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一審審結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49件,2件案件入選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平衡保護勞資雙方利益,一審審結勞動爭議案件3455件。擦亮“法護家園”工作品牌,調判結合化解婚姻家庭糾紛7849件。排查整治特殊困難群體救助幫扶和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問題,移送及處置線索73條,制發人身安全保護令27份,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151份。盱眙縣法院組織離婚案件當事人簽訂全省首份《探望權履行承諾書》,讓父愛母愛不因夫妻離異而缺失。市法院開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師生看法院”88批次,組織“送法進校園”102場次,被評為全省婦女兒童工作先進集體。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運用典型案例提示常見詐騙套路。淮安區法院對以銷售空氣凈化器名義非法吸收110名老人存款的顏某某等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力遏制坑老害老犯罪。
——以更有力量的執行攻堅解民憂。接續破解“執行難”問題,執結案件28325件,執行到位標的額55.78億元,執行完畢率、實際執行到位率等指標保持全省前列。進一步打破執行聯動壁壘,與市出入境管理部門建立限制出境協作機制,與市民政局等10家單位搭建協助查控專用平臺,在全省率先實現預售房等不動產查控一鍵提起和反饋。組織開展集中或專項執行361次,搜查237戶,拘留60人,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偵查142人。對無產可執而“終本”的案件定期回頭看,恢復執行案件6385件。構建“執破融合”新機制,以破產程序促進債務概括清償,執行移送破產案件382件,帶動執結案件3573件。
四、堅持抓改革增效能,不斷提升嚴格公正司法水平
保持司法改革的定力和韌性,拓展制度創新的廣度和深度,加快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規范司法權力運行加壓擔責。落實辦案權責清單制度,突出法官辦案主體地位,淮安區法院構建法官擔責量化體系做法被最高法院推廣。完善院庭長帶頭辦案機制,將院庭長全部編入辦案團隊。強化司法權力制約監督,抓好合議庭規范運行和類案強制檢索報告等制度的執行,改進和加強市法院監督指導工作,促進統一法律認識和裁判尺度。動真碰硬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對評查出的問題予以嚴肅追責。
——力推訴訟制度改革增效提質。抓好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增強案件辦理的服判息訴效果。全市法院一審和二審服判息訴率均為90%以上,居全省法院前列,洪澤區法院“一案一清”經驗受到省法院主要領導批示肯定。貫徹修正后的民事訴訟法,縱深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全省第一。深化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保障律師辯護權,強化庭審功能,協同公安、檢察機關推行輕微刑事案件“一站式”辦理。
——加快智慧法院建設挖潛賦能。升級“安瀾云審”全景庭審系統,線上開庭7735次。推進執行指揮中心“854模式”實體化運行,上線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分析系統,推行執行案件無紙化辦理。探索“無書記員記錄”速裁庭審模式,提高案件審判效率。建成淮法大數據分析平臺,啟用矛盾糾紛“駕駛艙”監測功能。建強智慧警務指揮中心,貫通兩級法院指揮網絡。
五、堅持嚴管理強監督,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司法環境
把握“嚴”的主基調不動搖,強化“實”的硬舉措不松勁,奮力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院展現新面貌新氣象。
——首抓政治建警。深學細悟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開展“兩個確立”主題教育,持續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腦入心,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研討實踐走深走實。加強“五力五型”領導班子建設,相關做法受到省法院主要領導批示肯定并轉發全省法院。推進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深化提升行動,黨員干警投身疫情防控和文明助創等13389人次。舉辦“十佳法官”評選、主題報告會、院史宣講等紀念建院80周年活動,有力提振干警“傳承薪火、續寫榮光”的精氣神。
——常抓素質強警。錘煉過硬業務本領,組織分崗分類培訓115期,開展辦案經驗分享交流、季度“辦案之星”評比等活動。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調研文章535篇。搭建“淮法·青年說”等平臺,用好跟班先進等制度,為青年干警成長搭橋鋪路。培育優秀法院文化,市法院成立“致微書苑”,定期舉辦讀書沙龍,獲評全市“書香機關”。
——嚴抓作風礪警。鞏固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實施司法文明度、司法規范度“雙提升”工程,從嚴從實從細糾治司法作風問題,市法院作為唯一一家法院在全省法院會議上交流作風建設經驗。完善落實全方位綜合監管制度體系,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等鐵規禁令,使執法辦案各環節都通上“高壓電”。一體推進“三不腐”機制,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零容忍態度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0件10人。
自覺接受監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證。一年來,我們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全市兩級法院向同級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報告12次,報送備案審查規范性文件11份,辦理代表建議14件,34名法官接受履職評議。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定期向政協通報工作,辦結政協提案29件。密切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出臺深化聯絡工作“十二項措施”,得到省法院、市政協主要領導和市人大領導批示肯定。各級代表委員受邀視察法院、旁聽庭審、見證執行等1484人次。主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審結抗訴案件28件,辦結檢察建議215件。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市法院舉辦新聞發布會13場,聘任特約監督員30名。拓展人民陪審員制度實踐,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4965件,審結的曾某侵害烈士名譽公益訴訟案,入選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十大典型案例。
過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離不開黨委堅強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各位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給予充分理解、信任、監督和幫助,為我們改進和加強自身工作提供了不竭動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廣大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謝!
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全市法院工作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面對推動高質量發展需要,司法服務保障的精準性有待提升;面對群眾高品質生活期待,司法惠民舉措的實效性有待拓展;面對區域競爭加劇化態勢,司法特色品牌的層次性有待提高;面對全面建設現代化要求,干警能力素質的適應性有待增強;等等。對此,我們將樹立問題導向,想方設法予以解決。
2023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屆三次全會和市第八次黨代會第二次會議要求,圍繞市委“153”發展戰略,勠力同心打造高質量司法,蹄疾步穩建設現代化法院,持續擦亮“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品牌,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淮安新實踐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統籌“政治”和“法治”中鑄牢人民司法之魂。把理論武裝放在首位,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兩個確立”融入血脈,完善做到“兩個維護”制度機制,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黨的領導貫穿始終,努力實現辦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二是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中擔好勇挑大梁之責。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致力構建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完善重特大項目和中小微企業司法保障機制。悉心培育“五位一體”生態司法品牌,筑就“守護大湖境美”的堅實屏障。扎實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鄉村振興注入強勁動能。緊緊圍繞“發展要安全”重大要求,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嚴密防控重點領域風險,精耕細作“一碼解紛”平臺。
三是在統籌“溫度”和“力度”中謀實司法為民之策。一以貫之解決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提升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妥善審理民生領域糾紛案件,不僅追求把案件判“公”,更力爭把人心判“暖”。關注特殊群體司法需求,加強“一老一小”司法保護。完善“優+”訴訟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服務便捷化和人性化水平。打造破壁升級“易執行”模式,不遺余力將“白紙黑字”變為“真金白銀”。
四是在統籌“公正”和“效率”中彰顯改革創新之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牽牢司法責任制這一牛鼻子,健全司法權力制約監督體系。狠抓審級職能定位改革,促使更多案件在一二審實質有效化解。鞏固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成果,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縮短辦案周期。力推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發揮審判對偵查、起訴的制約引導作用。推進科技與業務融合發展,努力打造務實管用的信息化平臺。
五是在統籌“嚴管”和“厚愛”中提升隊伍建設之效。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將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處。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著不讓抓好“雙提升”工程,引導干警養成“重細節、守小節”的良好習慣。堅持制度建設和執行并舉,聚焦關鍵人關鍵事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形成拒腐防變的“銅墻鐵壁”。真誠關心關愛干警,完善培養、選拔、激勵等機制。
各位代表,踏上新的趕考之路,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堅強領導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精神,勇挑時代賦予的重任,不負群眾寄予的厚望,為聚焦打造“綠色高地、樞紐新城”、全面建設長三角北部現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1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專用名詞解釋
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經最高法院按照規定程序確認并發布的具有普遍指導作用的案例,各級法院審判類似案例時應當參照。(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淮法云達”集約送達平臺:市法院與市郵政公司開展合作,專門研發訴訟文書送達系統,為全市法院提供包括電子送達、郵寄送達、直接送達、公告送達等在內的送達業務。(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全國法院學術討論會:由最高法院主辦,國家法官學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及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承辦的法院系統最高規格的學術會議,從1989年8月開始舉辦到現在,已經舉辦了34屆。此次第34屆學術討論會,共評選出一等獎文章20篇。(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幫信”犯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簡稱,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1+10”年報:市法院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全市法院行政審判情況報告,在通報全市行政訴訟總體情況的同時,對全市7個縣區、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安工業園區、淮安生態文旅區行政訴訟情況逐一分析,提出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個性化建議。(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金法槌獎”:由最高法院政治部、最高法院新聞局、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等單位聯合主辦的微電影微視頻征集展播活動所頒發的獎項。(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破產財產推薦機制:市法院與市委營商辦、市工商聯協作,通過舉辦破產財產處置信息新聞發布會、“淮安營商101”微信公眾號定期推送等形式,共同向社會介紹破產企業資產情況、擬處置價格、主要優勢等信息。(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活封活扣”:對企業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時,在明確涉案企業不得轉移資金、變賣固定資產等前提下,允許企業繼續使用廠房、設備等生產資料,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法潤民企“雙走進”活動:市法院聯合市委營商辦、市工商聯開展的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特色活動,每季度邀請企業家走進法院參觀交流,組織法官走進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南京都市圈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南京都市圈十地的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系統共同簽訂知識產權行政與司法保護協議,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同會商、資源共享等機制,更好推進南京都市圈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形成知識產權跨區域大保護格局。(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五位一體”生態司法模式:集“保護、打擊、預防、修復、聯動”于一體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模式。(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法護家園”:市法院與市婦聯等單位、組織聯合開展的關愛老婦幼等特殊群體的系列法律維權活動。(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家庭教育指導令: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公檢法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根據情況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終本”:“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簡稱,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暫時終結執行程序并作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后繼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執破融合”:執行為個別清償程序,破產為概括清償程序,“執破融合”即是將二者進行深層次融合,讓兩種程序的優勢交互疊加、充分釋放,通過“以破促執”“以執助破”,更好實現市場主體“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形成債務集中清理工作格局。(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2021年8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作出決定,授權在最高法院和江蘇及其他11個省、直轄市組織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就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級別管轄制度,完善案件管轄權轉移和提級審理機制,完善民事、行政再審申請程序和標準等內容開展試點。2021年9月,最高法院印發《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一案一清”:洪澤區法院著眼基層法院“重在準確查明事實、實質化解糾紛”的審級職能定位,通過加強案件事實調查、深化案件質量監督等方式,增強法官辦案的服判息訴效果,力爭“一個糾紛一次清結”。(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輕微刑事案件“一站式”辦理:“公檢法司”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共建集中辦理工作平臺,對符合速裁條件的刑事案件,一體化完成偵查、起訴、審判整個刑事訴訟程序。(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安瀾云審”全景庭審系統:市法院搭建的在線開展證據交換、開庭審理、案件調解等各項訴訟活動的信息化平臺。(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執行指揮中心“854”模式:由執行指揮中心集中辦理核對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發送格式化文書、網絡查控等8類事務性工作,提供視頻會商、執行公開、決策分析等5類技術服務,承擔繁簡分流管理、流程節點管理、執行案款管理、終本案件管理等4項管理職責。(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矛盾糾紛“駕駛艙”監測功能:依托淮法大數據分析平臺的各類圖表,全面掌握收案類型、變化趨勢等情況,對社會矛盾糾紛實時跟蹤分析和預警研判。(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五力五型”領導班子:圍繞提升“引領力”,打造“學習型”領導班子;圍繞提升“凝聚力”,打造“團結型”領導班子;圍繞提升“發展力”,打造“創新型”領導班子;圍繞提升“執行力”,打造“實干型”領導班子;圍繞提升“感召力”,打造“清廉型”領導班子。(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深化提升行動:全省部署實施的基層黨建行動,即聚焦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把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堅強力量、黨的號召要求、黨的紀律規矩、黨的關心服務落實到基層。(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三個規定”:《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楓橋式人民法庭”:傳承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便捷高效服務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深入參與基層治理的新型人民法庭。(見報告第XX頁第XX行)
附件2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有關案例的說明
左某等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2019年4月,左某、徐某向私挖的坑塘傾倒20余噸廢鋁灰,被群眾發現并報警。當地鎮政府組織人員用400余噸土壤對廢鋁灰進行了覆蓋、處理。經檢測,涉案坑塘下風向氨超標,傾倒的廢鋁灰為危險廢物。盱眙縣法院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及相應罰金,連帶賠償57萬元損害費用。該案在肯定相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同時,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原則,對應急處置費用的合理性、必要性予以審查并依法處理。該案入選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文書獲評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優秀業務成果一等獎。(見報告第X頁第X行)
高某等摻入西藥冒充祖傳中藥銷售案:2018年至2020年9月,高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將中藥、西藥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研磨成粉,使用“特效咳喘靈”的藥品名稱,以“祖傳秘方”“純中藥成分”名義對外銷售。清江浦區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高某等人十年九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合計860余萬元。該案入選最高法院藥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2018年以來,黃某某(在逃)等人大量招募國內人員,在柬埔寨、蒙古國等地組建針對中國國內不特定人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集團。該詐騙集團以投資“區塊鏈”“虛擬貨幣”等為幌子,誘導客戶在“奧晶國際”“長榮慧”等虛擬MetaTrader 4(一款外匯交易平臺)軟件“入金”,并通過人為操控方式,使被害人在平臺內嚴重虧損,騙取被害人錢財。經公安部統一部署,該案指定我省公安機關偵辦。該系列案件先后訴至我省8個市16家基層法院。淮陰區法院參辦其中一起涉及92名被告人的案件,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財產刑。(見報告第X頁第X行)
楊某某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016年至2020年,楊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將其從所在公司非法獲取的580余萬條客戶個人信息出售給李某某等人,非法獲利117萬元。李某某等8人又將購得的個人信息加價售賣,非法獲利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漣水縣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楊某某等9人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合計600余萬元。(見報告第X頁第X行)
好意同乘減輕道交事故賠償責任案:沈某某在無償搭乘其朋友徐某的私家車期間,因徐某車輛與蔣某某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徐某、蔣某某對事故負有同等責任。沈某某經鑒定構成九級傷殘,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徐某、蔣某某和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等各項費用30余萬元。金湖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好意同乘期間駕駛人員致同乘人損害的可依法減輕賠償責任,并據此作出判決。該案的審理,既保護了無償搭乘人的合法權益,也弘揚了我國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入選最高法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擅自轉讓烈士遺孀安置住房案:董某系革命烈士盧興的遺孀,因年老體弱多病,由孫女盧某常年照顧。政府為褒恤優待烈屬,特批安置給老人一套房屋,并按老人意愿,在拆遷協議上將孫女盧某加在董某名字后面,注明董某百年后,房屋產權歸盧某所有。后盧某未經董某同意,擅自將房屋轉賣給李某。2021年,李某起訴要求盧某、董某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淮安區法院以盧某系無權處分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李某仍占有房屋。2022年,董某起訴要求李某搬出涉案房屋。經過法院調解,三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李某同意限期搬出涉案房屋。該案入選最高法院涉英烈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酒吧招用接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李某在經營酒吧期間,通過免費提供酒水等方式吸引、招用多名未成年學生成立“氣氛組”,擔任營銷員、服務員。酒吧內多次發生酒后滋事、打架斗毆等事件,不少未成年學生牽涉其中。酒吧雖因此受到行政處罰,但一直并未整改,后市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該酒吧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判決李某和酒吧立即停止招用未成年人、禁止接納未成年人進入,并在省級媒體及其社交營銷賬號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該案入選江蘇法院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消極怠工離職索要雙倍工資案:李某在某公司從事保安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期間李某存在上班睡覺等不遵守工作紀律的行為。工作不到2個月,李某即主動提出離職。經協商一致,公司支付給李某工資及社保補貼等相關費用。后李某訴至法院,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后調查發現,兩年來,李某先后7次在不同法院起訴不同單位,均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利用用人單位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勞動糾紛以獲取不當利益,嚴重違反了誠信原則,依法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該案入選江蘇法院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外賣平臺強制“二選一”不正當競爭案:乙公司外賣平臺為搶占市場,通過調高費率、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等手段,惡意阻擾、排擠餐飲商戶在甲公司外賣平臺開店,妨礙相關商戶與甲公司正常交易,導致甲公司遭受巨額經濟損失。據此,甲公司請求法院判令乙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市法院經審理認為,乙公司迫使商戶只能與其合作,不正當地阻礙商戶與其他外賣平臺合作,剝奪了商戶自主選擇權,擾亂了正常市場競爭秩序。該案對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促進平臺經濟規范有序發展具有重要示范意義,入選全省法院反不正當競爭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某建材公司破產重整案:某建材公司生產、銷售加氣混凝土砌塊、聚氨酯保溫板,擁有稀缺的經營資質及獨立的商標權。但因公司管理不善,大量到期債務未能清償。2020年8月,漣水縣法院依債權人申請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清算過程中,為保留公司名下的商業字號、經營資質、行政許可等優質資源,漣水縣法院指導管理人與債權人、債務人、重整意向投資人協商一致將存在權屬爭議的機器設備等納入重整資產,由管理人在重整資金中預留相應對價,最終各方同意暫擱爭議,消除了重整投資人的顧慮,僅用22天促成企業重整成功。目前該公司已正常生產經營,年產值達2000余萬元。該案入選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強制騰空王興樞紐路段土地案:某工程公司與某公路公司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一份,約定工程公司承租公路公司京滬高速王興樞紐路段47.5畝土地。合同到期后,工程公司一直占用涉案土地,公路公司遂訴至淮陰區法院,要求工程公司騰空土地并返還,法院支持了公路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工程公司未予履行,也未將場地內的苗木等作物移除或搬離,公路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淮陰區法院第一時間制定執行實施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出動干警20余名,動用挖掘機、鏟車等大型車輛,經過1天1夜連續作業,涉案土地上的附著物全部鏟除,從執行立案到執行完畢僅歷時10天,為京滬高速擴容工程建設掃除了障礙。(見報告第X頁第X行)
協調解決某建設公司撤場案:某房產公司將融創廣場項目發包給某建設公司,后雙方因建設公司撤場和費用補償問題發生糾紛。該案既關乎市重點項目融創廣場后續建設,又關系諸多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立案受理后,清江浦區法院聯合區住建局、轄區街道辦等單位開展糾紛化解工作,協調雙方確定涉案工程施工范圍,組織公證機構對施工進度予以公證,為雙方工程量鑒定做好準備,并指導雙方做好工程交接。新承包人順利進場施工,項目如期建成并交付。(見報告第X頁第X行)
靈活處置某公司土地使用權案:某汽車零部件制造公司因經營不善,到期債務無法清償。債權人向金湖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拍賣該公司名下的土地。因涉案地塊不夠規整,連續兩次拍賣均未成交。為高效處置該地塊,金湖縣法院聯合縣行政審批局、住建局等單位,采取“分割”拍賣方式將涉案地塊拆分成A、B、C三塊單獨處置。目前A、B地塊均已處置完畢,保障南高齒配套項目順利入駐。(見報告第X頁第X行)
及時解凍某機械公司900萬元資金案:因某機械公司未按時償還貨款,債權人某金屬制品公司向洪澤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申請凍結了機械公司銀行賬戶存款900萬元。在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凍結機械公司賬戶可能造成企業陷入連環債務和違約風險,遂準予機械公司以其機器設備置換保全的方式解除了其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見報告第X頁第X行)
一攬子化解某汽車公司系列糾紛案:受市場、疫情等因素影響,某汽車公司項目開發工作停頓,供應商紛紛起訴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并申請凍結企業賬戶、查封財產,引發一系列訴訟案件,涉及標的總額達1.3億元。為幫助企業化解難題,經開區法院積極引入商會調解力量,由法院與商會人員通過走訪企業、駐企聯絡等方式,指導汽車公司員工主動對接供應商,避免產生新的訴訟。經過多次調解,部分供應商同意變更保全措施和相關訴訟請求,最終以調解、和解方式化解糾紛86件。該案入選江蘇法院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陶某私設網站銷售冒牌儀器儀表案:金湖縣素有“儀表之鄉”稱號,杰創公司、紅光公司是金湖儀器儀表行業排名前列的企業。2018年以來,陶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私設假冒上述兩公司的網站對外招攬業務,接單后再委托他人生產假冒產品,或購進同類產品后自己貼標,非法經營額達34萬元。市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陶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通過該案的審理,有力打擊了制假售假違法犯罪行為,彰顯了最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見報告第X頁第X行)
“西游樂園”商標不當搶注案:西游集團享有第15080785號注冊商標專用權及兩幅相關美術作品著作權,在西游樂園開園前夕,其發現某商貿公司在天貓、拼多多平臺銷售相關標識飲料產品,遂將生產商及銷售商一并起訴至市法院。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案外人趙某申請注冊了第47150079號“西游樂園”、第20330070號注冊商標(后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無效)并授權許可商貿公司等四被告生產、銷售上述被控侵權飲料。經法院溝通協調,趙某將其第47150079號“西游樂園”注冊商標所涉權利無償轉讓給西游集團,商貿公司等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連帶賠償西游集團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費用共計16萬元。(見報告第X頁第X行)
李某某等非法捕撈芡實入刑案:李某某等6人在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利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機吸螺蜆船(一種毀滅性、掠奪性的捕撈工具),在洪澤湖濕地保護區內捕撈芡實約3200千克、螺螄約50千克。盱眙縣法院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使用掠奪性工具在濕地保護區進行無選擇捕撈,嚴重損害了水生生物資源,威脅湖泊生態系統健康穩定,判決李某某等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并判處拘役。本案首次將水生植物納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條文的保護對象,體現了“釣而不綱、弋不射宿”的生態倫理思想,入選江蘇法院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組織離婚案件當事人簽訂全省首份“探望權履行承諾書”案:丁某與朱某自愿達成離婚協議,約定婚生子由丁某撫養。但朱某認為其在探望孩子時可能會受到丁某及其親屬阻撓,探望權無法得到保障。針對這一情況,盱眙縣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全省首份《探望權履行承諾書》,告知當事人應當自覺、合理、恰當地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權,并警示違反相應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見報告第X頁第X行)
顏某某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顏某某等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許可,以某貿易公司為平臺,通過散發傳單、開業慶典、組織旅游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的老年人公開宣傳,承諾以6000元/臺的價格購買空氣凈化器即成為星級會員,公司按月返利600元,返利22個月共計13200元。到案發之時,顏某某等人已非法吸收110名老人的存款100余萬元。淮安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顏某某等人一年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合計13萬元。(見報告第X頁第X行)
曾某侵害烈士名譽公益訴訟案:2018年,淮安某小區一高層住宅發生火災,消防戰士謝勇在解救被困群眾時墜樓壯烈犧牲。被告曾某對謝勇烈士救火犧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發表侮辱性言論,歪曲烈士謝勇英勇犧牲的事實。市法院組成“4名陪審員+3名法官”的七人制合議庭審理了本案,判令曾某在本地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該案入選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十大典型案例。(見報告第X頁第X行)
附件3
2022年淮安法院入選
市級以上典型案例一覽表
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 |
左某等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同時入選全國法院系統年度優秀案例分析、江蘇省高級人民 法院公報案例】 |
最高法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 |
沈某某訴徐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
最高法院涉英烈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
董某某訴李某等排除妨害案 |
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十大典型案例 |
曾某侵害烈士名譽公益訴訟案 |
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 |
“童話大王”鄭淵潔實名舉報的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 【同時入選全國法院系統年度優秀案例分析案例、全省法院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
最高法院藥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
高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案 |
全國法院系統年度優秀案例分析(6件) |
某公司訴宋某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
某廚房設備公司訴某專用設備公司等專利權權屬案 |
張某某受賄案 |
黃某某訴某公司勞動爭議案 |
王某甲、王某乙訴王某丙等遺贈扶養協議案 |
李某某等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同時入選江蘇法院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 |
《人民法院案例選》案例(3件) |
王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
湯某某等訴某單位行政給付案 |
某物流公司訴張某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報案例(2件) |
甲公司訴乙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同時入選全省法院反不正當競爭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
劉某某訴某單位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案 |
全省法院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 |
一攬子化解某汽車公司系列糾紛案 |
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
楊某某等盜掘古墓葬案 |
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2件) |
孟某訴某單位確認補償安置協議無效案 |
宗某某訴某單位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
江蘇法院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2件) |
某酒吧招用接納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 |
韓某某訴某物業公司勞動爭議案 |
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2件) |
徐某訴某汽車銷售公司產品銷售者責任案 |
唐某訴方某醫療服務合同案 |
全省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 |
某建材公司破產重整案 |
全省法院“執轉破”優秀案例 |
某工具公司破產清算案 |
全省法院懲治重點領域賄賂犯罪典型案例 |
張某行賄、程某某受賄系列案 |
全市政法系統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十佳典型案例(3件) |
某石化公司等破產清算案 |
某銀行訴某機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案 |
某產業園公司破產清算案 |
附件4
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類案件數
2022年全市法院辦結各類案件數
2022年全市法院重點審判質效指標運行情況
指 標 | 結案率 | 法定正常審限內 結案率 | 一審簡易程序 適用率 |
指 標 值 | 92.72% | 96.19% | 87.00% |
全省位次 | 5 | 1 | 1 |
指 標 | 12個月以上未結 訴訟案件數 | 一審服判息訴率 | 民事案件調解 撤訴率 |
指 標 值 | 11 | 91.57% | 56.37% |
全省位次 | 2 | 2 | 1 |
指 標 | 訴前調解和民事 案件調撤率 | 一審判決案件 被改判發回重審率 | 二審服判息訴率 |
指 標 值 | 82.84% | 1.94% | 90.73% |
全省位次 | 1 | 4 | 4 |
2022年全市法院一審新收刑事案件主要類型
2022年全市法院一審新收民商事案件構成
2022年全市法院部分一審新收民商事案件降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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