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中院探索失信被執行企業分級分類管理相關做法入選淮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淮安改革案例》。
今年以來,淮安中院圍繞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探索失信被執行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創新構建“失信寬限 +分級懲戒 +專項修復”機制,形成執行工作與信用體系建設雙融雙促良性格局。源頭治理、和解建議、兩書“同達”等三項創新做法被評為全省法院信用修復創新機制,并獲省信用辦通報表揚。
構建失信寬限機制

注重源頭治理,在執行立案時向被執行企業送達《失信預告書》,告知被執行人納失后果及影響,督促引導654家被執行企業主動履行義務。建立和解建議制度,對有積極履行意愿但暫不具備履行能力的企業,在書面作出信用承諾前提下,根據其履行態度和能力分級設置1-3個月失信寬限期,先后推動427件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251家涉執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構建分級懲戒機制

根據失信行為類型、程度、后果等因素,將全市2198家被執行企業劃分為輕微、一般、嚴重三個等級。對輕微失信企業,依托“無訟淮安”等平臺采取警示、督促為主的柔性懲戒措施;對一般失信企業,通過網絡交互平臺即時推送失信信息,由聯動懲戒單位采取限制、監管、曝光為主的一般懲戒措施;對嚴重失信企業,與市檢察院、公安局聯合開展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采取司法強制、刑事處罰為主的嚴重懲戒措施。
構建專項修復機制

建立《納失決定書》《信用修復告知書》兩書“同達”制度,及時告知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條件及程序。開展企業信用修復“暖企”專項行動,按照“先易后難、分步清理”原則,集中開展排查甄別及督促履行工作。今年,全市已退出失信名單企業主體1418家,退出率 65%。
供稿: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