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0日淮安市中級人民執行公告
時間:200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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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研究決定,本院對以下未結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予以公告,并限被執行人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內自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逾期拒不履行的,本院除依法強制執行外,并可依法追究被執行人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1、淮安市淮建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申請執行中外環球房地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立案標的:72.57萬元,執行案號:(2004)淮執字第50號;
2、中國農業銀行淮安市清河支行申請執行淮安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立案標的:112.8萬元,執行案號:(2004)淮執字第57號;
3、王正元申請執行肖峰、崔顯軍、崔顯久借貸糾紛案,立案標的:56.81萬元,執行案號:(2004)淮執字第79號;
4、中國東方資產公司南京辦事處申請執行淮安紡織經貿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立案標的:233.51萬元,執行案號:(2005)淮執字第2號;
5、淮陰師范學院附屬小學申請執行朱寶余不當得利返還糾紛案,立案標的:51萬元,執行案號:(2005)淮執字第56號。
200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