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鄭衛平 本報通訊員 趙德剛 黃舒 周佳蕓/文 丁鵬/圖
國家珍稀保護鳥類東方白鸛。
洪澤環資法庭干警向群眾進行普法宣傳。
洪澤環資法庭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在陽光的輕撫下,萬頃碧波閃爍著細碎的銀光,不時有鳥兒在水面嬉戲,或是圍著船兒盤旋,湖中島嶼星羅棋布,水天相接之處,似徐徐展開的畫卷……這是如詩如畫的洪澤湖。
洪澤湖既是淮河流域大型水庫、航運樞紐,又是漁業和禽畜產品的生產基地,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以下簡稱洪澤環資法庭)就坐落于洪澤湖畔。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這個2019年成立的年輕法庭,猶如洪澤湖上的一葉輕舟,正以專業為舵,以擔當為帆,以民心為槳,在浩渺煙波中用司法護航美麗中國建設。
●法律效果與科學精神“共振”
2019年4月的一個清晨,村民老李蹲在田埂上,盯著自家的土地發愣,僅僅一夜之間,地里的青菜怎么枯黃得如同被火燒過?他感到四周彌漫著一股刺鼻的氣味,不遠處本村廢棄的水塘邊傳來一陣陣喧嘩。他向那水塘走去,只見邊上圍了不少人,還有幾輛挖掘機和小汽車。水塘不知何時變大了,塘內堆滿灰白色粉末,像一座小型“雪山”,隱約還在燃燒,靠得越近,那刺鼻的味道越發濃重。
老李感覺眼前的情況很不正常,于是馬上報警。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原來,左某、徐某經營了一家金屬加工廠,為節省每年數十萬元的危廢處置費,將20余噸廢鋁灰偷偷傾倒在水塘中。經鑒定,廢鋁灰含砷、鉛等重金屬,遇水釋放毒性,屬《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HW48類危險廢物,對周邊環境污染較大。
為了避免影響擴大,當地政府用400余噸土壤對左某、徐某傾倒的20噸廢鋁灰進行攪拌熄滅,攪拌后的廢鋁灰與土壤的混合物重453.84噸。
后當地政府委托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為其編制應急處置方案,方案中對財產損害費用、應急處置費用和生態環境損害費用進行了梳理,并指出已經清挖出的廢鋁灰與土壤的混合物不能直接判定為危險廢物,按照豁免程序處理可提高經濟性和實操性,建議處置的價格為1000元/噸。而實際操作中,當地政府委托的相關公司卻按照危險廢物的標準對混合物進行處置,處置單價為2800元/噸(含稅、含運費),所有費用累計高達180余萬元。
1000元/噸的建議價格與2800元/噸的實際費用形成的巨大差額,不僅使應急處置的成本陡增,更在后來案件審理中埋下了爭議的伏筆。
2019年12月,檢察機關以污染環境罪向洪澤環資法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立案后,承辦法官蔣瑩瑩看著證據材料,不禁深思:“20噸污染物使用400余噸土壤覆蓋,處置成本是否超標?而且污染物與土壤的混合物也按照危險廢物的標準計算處置費用,這樣真的恰當嗎?對被告人又是否公平呢?”她的疑問在專業法官會議上引發了激烈爭論。
有法官認為:“污染者必須為后果買單,否則如何震懾后來者!”也有法官質疑:“若過度追責,豈不違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審判團隊經檢索相關案件,發現類似污染案件中處置費用多按實際危害計算;咨詢南京大學環境科學專家后得知:廢鋁灰僅在明火燃燒時釋放毒煙,局部掩埋即可控制風險。
“生態修復不能靠‘大水漫灌’,司法裁判必須精準如‘手術刀’。”該案經過合議庭充分合議后,最終,洪澤環資法庭判決左某、徐某承擔實際污染導致的生態損失,對超出合理范圍的應急處置費用不予認定,并在判決書中明確:“應急處置應遵循必要、合理原則,既要嚴懲犯罪,也要避免公共資源浪費。”
這一判決如巨石投湖,激蕩起層層波瀾。被告人當庭悔罪,并及時繳納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環保部門收到了洪澤環資法庭發出的司法建議書,在回函中環保部門誠懇表示,將重新審視應急處置標準,嚴格規范調查取證程序;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文書獲評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優秀業務成果一等獎,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科學精神的“共振”。
●法槌聲,在博物館里響起
2023年秋,大云山漢王陵博物館的大廳內,一尊錯金神獸昂首而立,目光如炬,仿佛凝視著這場跨越時空的審判。被告人王某平盜掘古墓葬一案在此開庭,青銅劍與銅鏡在展柜中沉默,法官劉丹丹的法槌聲卻格外清亮。
“墓葬不是‘無主之地’,盜掘行為斬斷的是文明的血脈!”庭審中,劉丹丹將考古報告、文物鑒定意見逐一呈現。當大屏幕播放盜洞照片時,旁聽席上一片嘩然——盜墓賊不僅破壞了西漢江都王劉非的陵寢,更讓數十件未及出土的文物成為廢品。村民喃喃道:“以前只覺得挖墳晦氣,沒想到這是刨了老祖宗的根啊……”
這場“博物館庭審”的背后,是法官團隊72小時的準備工作。從40公里外提審犯罪嫌疑人,到協調警力全程押解;從測試庭審音響效果,到預演突發狀況處置,劉丹丹的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寫滿預案。開庭前夜,她反復踱步于博物館大廳,最終將審判臺設在神獸雕像正前方——“獬豸象征司法公正,這里能讓被告人直面歷史的審判。”
因盜掘行為對墓葬資料的完整性和墓葬保護造成嚴重破壞,對墓葬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判斷產生嚴重影響,洪澤環資法庭以盜掘古墓葬罪判決王某平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同時,判令其對搶救性考古發掘費用7萬余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該場庭審獲得了國家、省、市主流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并入選全國法院“百場優秀庭審”,網友留言如潮:“文物‘旁聽’審判,這是跨越千年的正義!”“建議全國推廣,讓盜墓賊在老祖宗面前認罪!”
為進一步擴大文化遺產保護面,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推動在市級層面簽訂《關于構建涉文化遺產案件執法司法協作機制建設座談會紀要》,在文物密集村落設立文物保護工作站,編制文物保護宣傳冊,進入中小學開設文物法治課堂,全力提升群眾守護文化根脈的意識。現在,洪澤湖畔的古墓葬、古建筑、古遺址等文化遺產與綠水青山相映生輝,成為文旅融合的重要名片。
近年來,在嚴厲打擊和綜合保護雙管齊下之下,洪澤環資法庭轄區盜墓案發率下降62.7%,更催生“文化遺產保護法官工作室”等長效治理機制。當村民拿著洪澤環資法庭編印的《文物識別指南》主動巡查古墓時,司法正在重構公眾的文化基因。
從守護生態到傳承文明,洪澤環資法庭以司法之力織就文物保護網絡。一柄法槌,既敲響了懲治犯罪的強音,也叩開了歷史和未來的對話之門。在這里,司法不僅是正義的捍衛者,更是文明火種的傳遞者。
●東方白鸛從“過客”變成“常客”
2023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幾聲槍響打破了洪澤湖濕地深處的安寧,兩只東方白鸛的尸體躺在蘆葦蕩中,脖頸扭曲,羽翼上沾滿血跡。它們的死亡揭開了洪澤環資法庭史上最揪心的一案——4名偷獵者為飽口腹之欲,用氣槍射殺了東方白鸛。
2024年6月5日,第53個世界環境日當天,這場特殊的案件庭審通過央視《庭審現場》欄目走進千家萬戶,將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向公眾視野。
“我不知道這是保護動物,以為就是普通大鳥。”提審時,被告人李某的辯解讓蔣瑩瑩心中一沉。她深知,若不能戳破謊言,此類悲劇必將重演。庭審前,她建議公安機關加強對被告人的職業、愛好、作案工具、作案軌跡等方面的取證,很快公安機關便確認,被告人早有“打野味兒”的惡習。
庭審現場,南京警察學院教授劉昌景的證詞令所有人屏息:“東方白鸛素有‘鳥中大熊貓’之稱,是濕地生態鏈的‘關鍵物種’,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列為瀕危等級,全球僅存數千只,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更是洪澤湖流域的重要生態標志。它們的消失可能導致昆蟲泛濫、魚類減少,最終摧毀整個湖泊生態。”
洪澤環資法庭當庭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刑罰,鏡頭掃過,他們面色慘白,垂首沉默,其中一人掩面痛哭:“我真沒想到,打兩只鳥會闖這么大禍……”
在這起案件中,還有一個溫暖插曲,就是案發時村民老章的挺身而出。當他發現有人持槍打鳥時,毫不猶豫地沖上前去阻止:“這些鳥是不能碰的寶貝!”他記得法官在田間地頭普法時的叮囑,用行動詮釋了“守護”二字的分量。老章的勇氣也深深感染了屏幕前的觀眾,彈幕如雪片般飛過:“向老章致敬!”“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保護白鸛,人人有責!”
司法之力,不僅在于懲治,更在于喚醒。洪澤環資法庭不僅依法嚴懲了違法行為,還持續推進東方白鸛的保護工作。建議當地政府在洪澤湖流域劃定東方白鸛保護區,禁止任何形式的開發活動;與當地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合作,制定東方白鸛棲息地保護計劃,豎立東方白鸛棲息地提示牌,確保東方白鸛生存家園不受破壞。同時,還建議加強東方白鸛的監測和救治,定期開展巡護巡查,確保東方白鸛的生存安全。
如今,洪澤湖流域生態圈逐步穩定,魚類物種數量增至50余種,鳥類總數由之前的20余萬只增加到50余萬只,其中花臉鴨種群數量超過2萬只,創下目前國內發現花臉鴨種群數量最多的區域紀錄。東方白鸛也從“過客”變成洪澤湖流域的“常客”,筑巢數同比增長180%,這正是洪澤湖流域生態提質的見證。站在湖邊,蔣瑩瑩望著成群的鳥兒掠過水面,輕聲感慨:“司法的意義,就是讓每一雙翅膀都能安全地劃過藍天。”
一個個數字記錄著洪澤環資法庭的足跡:891件案件審結,責令近300名被告人承擔環境修復責任,1.3萬株樹木重構湖岸生態屏障,400萬尾魚苗激活水體自凈系統,1500余萬元生態修復資金注入流域治理,200余場巡回審判將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聲音傳遍田間湖畔……得益于如此成績,洪澤環資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成為江蘇環境司法領域的一顆燦爛明星。
數載耕耘,洪澤湖的變化悄無聲息。非法采礦的沙坑被楊樹林覆蓋;偷獵者的槍聲湮滅于鳥群的歡鳴;湖底捕魚的圍網越來越少;同學們開始在普法課上舉手提問“怎么舉報砍樹的人”;游客指著博物館的庭審照片感嘆“原來法律離文物這么近”……
洪澤湖是水鄉澤國的璀璨明珠,工作生活在洪澤湖的法庭干警感覺到的是幸福,更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