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醫院給我發了幾次我爸的病危通知書了,請您再跟我姑姑談談,讓她把房子給我爸吧。”
“李法官,我住這房子二十幾年了,當初我哥是賣給我的,現在不該來要房子了,再說我也沒地方住啊。”
一邊是流浪在外的病重哥哥想要回村“落葉歸根”,一邊是買房子后已居住二十幾年的妹妹,如何兼顧法理情,使得案結事了人和?這是擺在江蘇省金湖縣人民法院法官面前的難題。
老宅歸屬起糾紛
“今天收到個案件,原、被告名字間就相差一個字。”法官助理程偉遞給承辦法官李月琴一份卷宗。
“會不會是兄妹啊,農村宅基地轉讓一般都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說話間,李月琴已經撥通了該村網格員的電話。
李月琴從網格員口中了解到,原來原、被告系兄妹關系,妹妹于二十年前嫁到臨村,戶口也隨之遷往臨村,由于鄰村沒有多余的宅基地,妹妹一家只能與其夫兄一家共同居住在公婆留下的一處宅基地房屋內。
不久后,哥哥一家在縣城里買了新房子,便想著把自家的宅基地房屋轉讓給妹妹,既解決了妹妹沒有宅基地房屋之憂,又能使老宅有人看顧。兄妹倆于2004年8月21日簽訂了房屋轉讓協議,雙方交付了房屋和15000元錢款,從此妹妹一家就在老宅子里生活。
可惜好景不長,哥哥在縣城做生意失敗,離婚后獨自在外闖蕩,很少回來。如今,哥哥患病回鄉,唯一的心愿就是回到老宅度過余生。但兄妹之間多年未見,感情早已歸于平淡。現在一個想要回房子,一個不愿給出房子,于是就鬧到了法院。
耐心調解續親情
“走,去村里,多了解一下情況”。李月琴帶上程偉一同前往村里。
“妹妹嫁到外村,戶口有沒有遷走,有沒有宅基地自建房居住?”李月琴向該村治調主任詢問。
“買房前,妹妹的戶口就遷走了,后來妹妹買了哥哥的‘老宅子’,就把原來的宅基地讓給夫兄了。”治調主任接著說道,“妹妹買房子后,曾來村里要求登記到她名下,但因為妹妹落戶外村,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未提供相關的手續,所以村里沒同意她的請求。”
回到法院后,程偉馬不停蹄地排期開庭。開庭當天,哥哥一方堅持認為房子只是給妹妹居住的,而妹妹一方則提供了當初的房屋買賣協議,要求以買賣協議為準,雙方各執一詞。尤其是在房子現在究竟價值多少的問題上,雙方爭得面紅耳赤。考慮到涉案房屋價值的鑒定時間長且費用較高,李月琴引導雙方就房產價值自行議價,經過好幾輪的“討價還價”,最終雙方認可房屋價值為10萬元。
“休庭!下面進行調解。”伴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李月琴和程偉開始了對雙方的調解工作。
“雖然事出有因,但二十年前賣出去的房子現在要回來,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還是要用誠意換取對方的配合。”聽了程偉的話,哥哥家女兒表示,愿意在原雙方認定房價上再添2萬元,作為對姑姑的補償。
“中國人都有安土重遷、落葉歸根的習俗,他現在情況特殊,希望你能看在兄妹一場的情誼上,滿足他最后的心愿。”另一邊,李月琴也在耐心地勸妹妹。
或許是想到哥哥的現狀,妹妹沉默一會后終于松口,同意待收到12萬元房款后便可以交付房屋,但要求必須先打款到她的個人賬戶,收款后再簽協議和騰房。
“如果我們打款后她仍不簽字怎么辦?”哥哥家女兒卻表示不能接受。
李月琴和程偉為打消雙方顧慮,提出了一個方案:“你們看,能不能把12萬房款先打入法院暫存款賬戶,到賬后,你們再簽訂協議,然后妹妹家騰空房屋,交付鑰匙,同時領取款項。”。
“不行,必須把房款先打入我的個人賬戶,再簽訂協議。”妹妹一方仍然堅持己見。
“不同意先打款,不能什么都依著你們。”哥哥一方也毫不退讓。
一時間,調解又陷入僵局。
“你們先回去考慮一下我們提出的調解方案,有什么想法可以隨時回復我。”李月琴采取了緩兵之策。
落葉歸根心結消
過了幾天,雙方都沒有回復。此時,哥哥的病情加重,想要落葉歸根的心情愈發強烈,哥哥家女兒又請求法院繼續做工作。
李月琴再次前往妹妹住處。這次,李月琴先將案件放在一邊,和妹妹聊起了幾十年的兄妹感情。說到動情處,妹妹也潸然淚下。
該村的法律工作者也勸道:“你哥哥現在沒有住處,也沒有醫保和積蓄,治療費用都是女兒女婿付的,他現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到老宅,度過余生……”
“李法官,我不是不同意搬,只是之前是我們買的房,這么多年過去他們又回頭來要,我們不敢再相信他們了。”
“你們可以到法院,哥哥家當場交付房款,收到房款后當即簽訂協議,我們在旁邊監督雙方執行,協議簽訂后你們再花十天時間騰空房屋、交付鑰匙,你看這樣行嗎?”
思考片刻后,妹妹一家終于同意該調解方案。法官助理程偉立即電話告知了哥哥的代理人,雙方均表示認可,并確定了簽訂協議的時間和地點。
2024年9月5日上午10時,原、被告雙方如約來到法院調解室。哥哥一方當場進行房款轉賬交付,妹妹則在收到房款的同時簽訂調解協議。隨后,妹妹承諾十日內肯定會騰空房屋并交付給哥哥。
幾天后,李月琴接到了哥哥家女兒的電話,“李法官,姑姑家已經將房屋騰空并交付給我們了,姑姑現在住在她女兒家,我已經將我爸在老宅中安頓好了,這件事終于圓滿解決,真不知道該怎么感謝您才好。”
“這是我們的工作,不必客氣,好好照顧您父親。”
10月18日,李月琴回訪了當事人。老宅里,哥哥坐在門口,秋風起,丹桂香,落葉飄,陽光照耀著故土滿地的金黃,又輕柔地罩在了他的身上。
金湖縣法院院長徐俊向記者介紹,近年來,該院在堅守依法斷案原則的同時,充分尊重當地善良風俗習慣,注重國法、天理、人情三者之間的平衡,深入“床頭、田頭、地頭”辦案,妥善化解涉風俗習慣類糾紛21起,獲得較好社會反響。
文/陳凱 李靜洋
來源:金湖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