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某小區物業例行檢查時,發現某棟樓樓道上個月電費超出其他樓道30多倍,請供電公司檢查后,確認該棟樓業主孫某有竊電行為,該行為犯法嗎?
孫某是一名電工,因家中人口多、空調電費開銷大,精通電路的他在路過樓道聲控燈時動起了歪主意:能不能把聲控燈的電線接到自己家中用呢,那樣得省多少電費啊!
說干就干,2023年8月,孫某成功將樓道聲控燈開關面板內電線接引至自家客廳落地式空調所連接的插座內,盜用樓道公共用電供自家使用。直至2024年1月,孫某竊電行為被查獲。經核算,孫某共盜用電量6400余度,電費合計人民幣3500余元。
【法院審理】
該案經淮陰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綜合其自首、認罪認罰、悔罪等因素,最終判決孫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
【法官說法】
電力資源屬于國家公共財產,受國家保護,任何私拉電線、私改電表等竊電行為不僅侵占國家電力資源,還會給周圍居民帶來安全隱患。竊電數額較大的,竊電者會被追究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因此,一定要安全依法用電,切勿因貪圖小利釀成大錯,安全穩定的供用電秩序人人有責,需要你我一同守護。(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