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市法院、金湖縣人民法院聯合市、縣兩級農業農村局在金湖召開防范無人機植保藥害專題座談會。會議對辦案中發現的植保無人機飛防作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并就如何預防無人機植保藥害糾紛發生提出相關建議。市法院民一庭庭長王純參加會議,金湖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德良主持會議。
法院開出“法治藥方” 全鏈條推進基層社會治理
王純在講話中指出,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無人機植保作為現代農業的重要技術,需要法治護航其規范發展。
王純提出,應積極構建“事前報備—事中監督—事后宣傳”全流程防控體系,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建立飛防作業備案制度,明確安全操作標準;鄉鎮、村居加強現場巡查,確保隔離帶設置、風向監測等措施落實到位;法院要加大對典型案例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無人機噴灑致損巡回審判,做好警示教育。
案件激增引關注 風險防范刻不容緩
會上,金湖法院民一庭庭長李月琴介紹了近年來無人機植保藥害侵權糾紛審理情況。她指出,隨著植保無人機的廣泛運用,無人機噴灑農藥致芡實、荷藕等作物損害賠償案件呈現大幅上升趨勢,并呈現損害因果關系認定難、當事人矛盾沖突尖銳等特點,影響基層穩定。案件背后,暴露出無人機飛手操作不規范、農戶風險意識薄弱、糾紛化解機制不足等問題。
多方建言聚合力 全流程織密防護網
針對案件痛點,與會代表展開熱烈討論。縣農技中心主任、種植業科負責人劉仁梅從技術層面提出建議:“農藥經銷商須加強用藥提醒,飛防人員應提前摸排周邊作物布局,農戶自身也要提升藥害防范意識。”
金湖福沃農機公司經理韋思軍結合行業實踐,呼吁推廣低風險替代藥劑,并建議鄉鎮統籌規劃種植區域,“比如芡實田與無人機作業區保持合理間隔”。
塔集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曹祿森立足基層治理,提出四項舉措:在土地發包時明確田塊用途、飛防作業邀請周邊農戶現場見證、嚴控高風險農藥銷售、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
各鎮街及農場有關負責同志及無人機企業代表參加座談。
下一步,淮安兩級法院將以此次會議召開為契機,把‘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貫穿現代農業治理全過程,讓無人機在法治軌道上‘飛得更穩’,為鄉村振興注入更強司法動能!”
供稿:金湖縣法院 柏慧敏